民间借贷熟人关系如何计算利息
发布时间:2021-01-07 2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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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网讯 一般来说,民间的借贷关系的当事人大都是亲戚、朋友、熟人等关系,在出借现金等经济往来中,都会不要求利息,只归还本金。如果借条中约定了归还的时间,而在这个时间内没有归还,那么逾期归还,出借人在这以后的时间可以主张逾期归还的利息,一般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约定了利息的,借贷利率要适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显然,超过4倍部分的利息是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如果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四倍的利率依然是受法律支持和保护的,这样做也是国家为了保护民间借贷的交易安全和维护社会诚信之需要。
但是,对于贷款收取高额利息的合法化问题,现在依然在法律上没有好的解决办法,一般来说,只是在程序上采取一些规避法律的方式,令其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能够最有效的收回贷款。